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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常識
     安全常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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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天然氣的組成成分以甲烷為主,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、硫化氫、氮和微量的惰性等氣體。甲烷體積分數一般不少于80%,熱值一般為9000大卡/標方;密度0.7174Kg/Nm3,比空氣輕,爆炸極限為5%15%(天然氣氣體濃度)。甲烷沸點-161.49℃,在0.1Mpa、-162℃的情況下可由氣態天然氣轉換成液態天然氣(LNG),氣液比為625︰1。天然氣燃燒後生成二氧化碳和水,而使煙氣不污染大氣,被視為潔淨能源;天然氣既是優質的民用和工業燃料,是理想的城市氣源,又是化工產品的原料。

可燃氣體安全一般問題

    △泄漏  這是可燃氣體造成事故的首要原因。當可燃氣體充斥某個空間,遇到明火會產生爆炸。
    △點火失誤  這是很常見的現象。在家庭灶具點火時如果不能一次點火成功,第二次、第三次點著時就會有輕微爆炸。因為非常輕微,所以大家都沒在意。但是在工業設備中點火失誤造成的爆炸是具有破壞力的。
    △誤混  儲藏可燃氣體的容器或管道內不允許混入空氣。一但混入空氣就會遇火爆燃。
    △回火  管道內混有空氣,點火時火焰燒進管道。或者是燃燒速度高于管道向外送氣速度,火焰燒進管道。
    △非爆燃危害  除了爆炸和燃燒以外可燃氣體還其他危害。如使人中毒或窒息

燃氣用戶須知

    ●嚴禁包裹燃氣管道和設備;嚴禁在燃氣管道上纏繞電線或懸掛其他物品或作為搭構設施的支撐;嚴禁私拆、私裝、私改、燃氣管道和設備、禁止拆卸天然氣表;嚴禁在有天然氣管道設備的房間內睡人;嚴禁在灶具下面鋪報紙等易燃物,可用瓷磚或大理石板,有髒東西便于清理。
    ●天然氣器具燃燒時應有人看管,防止火焰被風吹滅或湯水沸出澆滅,造成漏氣;
    ●不得在天然氣管道和燃氣具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    ●燃氣設施屬公用設施,違規使用天然氣、惡意破壞天然氣設施、利用天然氣設施報復他人等行為屬違法行為,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,燃氣公司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或通過法律手段解決。
    ●燃氣具應由燃氣公司負責安裝,如發現私自安裝、拆裝、改裝燃氣設施者,燃氣公司有權對其停止供氣,並按國家規定罰款處理;
    ●廚房內不允許有其他火源共用;燃氣具膠管不得超過3米;每次燃氣使用完畢,應關閉灶前燃氣閥門;如長時間無人或不使用燃氣,應關閉燃氣表前閥門。
    ●一旦發現天然氣管道或燃器具漏氣、損壞,應關閉閥門打開窗戶通風,嚴禁動用任何電器設備及開關,杜絕附近一切明火並立即在安全處撥打燃氣公司報修電話。
    ●使用天然氣時,應保持室內通風;不要在灶具的托盤上覆蓋鋁鉑,以免蓋住燃燒器造成回火。
    ●使用燃氣具之前,應認真閱讀《使用說明書》並按要求操作,在使用時應注意通風。
    ●按《膜式煤氣表檢定規程JJG577-94》規定,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十年。
    ●帶字輪燃氣表的計量結算以字輪顯示氣量為準,燃表IC卡電控部分只做為預收費使用。
    ●燃氣企業、燃氣使用單位和個人對燃氣計量器具準確度有異議的,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檢定。申請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應按規定繳納費用。燃氣企業、燃氣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配合檢定工作。
    ●使用中的燃氣計量器具出現下列情況必須更換︰1、燃氣計量器具的使用時間已到國家規定的報廢年限;2、燃氣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不能滿足國家規定,而無法修復的;3、因事故造成燃氣計量器具嚴重損壞,而無法修復的。
    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天然氣。不得蓄意破壞計量器具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擅自開啟燃氣企業封閉的燃氣設施。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。
    ●如有疑問,請撥打當地新奧燃氣咨詢電話︰